关于评选2019年度南京农业大学实验教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0日 09:26浏览次数:

南京农业大学教务处函件

教实[2019]195

                                                                                                                                  

关于评选2019年度南京农业大学实验教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和管理,表彰在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鼓励实验教学技术和管理人员专心于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刻苦钻研实验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推动实验教学各项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实验教学中心在学生实践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中的作用,将进行2019年度南京农业大学实验教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

一、评选范围

先进集体以我校各级各类实验教学中心为单位进行,凡承担本科实验教学任务,符合申报条件的实验教学中心均可申报“优秀实验教学中心”;凡在我校本科实验教学中心从事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实验中心主任、实验技术和管理人员、以及以实验教学及实验技术研发为主的实验教师,同时在实验教学中心工作满两年以上,均可申报实验教学建设与管理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参加实验教学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的单位或个人,近两年来必须工作量饱满,且在实验教学改革、实验技术开发、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无教学事故和教学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师生满意度高。

(一)优秀实验教学中心评选条件

1. 领导重视实验教学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制订切实可行的实验教学中心建设规划和近期工作计划。

2. 实行实验教学中心主任负责制,建有一支勤奋求实、作风严谨、结构合理的实验室工作队伍。实验技术人员素质高、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创新精神,主动热情为师生服务,能高质量完成各项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任务。

3. 积极推进实验教学改革,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更新实验教学内容,不断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教学项目比例高,效果好。积极选用国内外高水平实验教材,及时编写高水平实验教材或指导书,实验记录及实验报告完整准确。

4. 实验教学中心管理规范,建有完整的规章制度,实验教学文件(实验教学大纲、实验教学计划等)齐全,教学实验室工作记录和档案资料完整齐备,实验室布局合理、干净整洁,实行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

5. 实验教学中心教学条件先进,仪器设备配置科学合理,能充分满足实验教学需要。仪器设备帐、物相符率100%,完好率达95%以上,使用效率高。

6. 实验教学中实行信息化、网络化管理,建立了功能齐全的中心实验教学网站,建有丰富的优质实验教学资源,面向学生开放共享,为学生自主学习、研究性学习提供优质服务,在实验室开放、大型仪器设备共享等方面成绩突出。

7. 教学实验室安全制度齐全,安全责任明确,安全设施完备,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二)实验教学建设与管理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严格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爱岗敬业,注重教书育人和为人师表,能主动热心为师生服务,团结协作,乐于助人。

2. 热爱教学实验室管理与管理工作,积极参与实验教学改革研究,更新实验教学内容,改进实验教学手段与方法,努力将实验教学改革成果或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验教学内容,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3. 积极引进、编写出版高水平实验教材,主持或参加全国规划实验教材的编写工作,教材质量好,水平高。

4. 积极开展实验仪器设备研制更新,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利用,在促进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中取得突出成绩。

5. 在实验教学中心信息化、网络化平台建设,教学实验室开放共享,优质实验教学资源(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开发利用中发挥重要作用。

6. 在教学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实验仪器设备配置科学合理,帐、物相符率达100%,完好率达95%;实验室工作记录、档案资料收集、管理完整规范;实验室布局合理、干净整洁;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及时准确。

三、评选办法

1. 采取个人申请,院(部)遴选和推荐,学校组织考察与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申报优秀实验教学中心,需填写《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实验教学中心申请表》(附件1);申报实验教学建设与管理先进个人,需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实验教学建设与管理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2)。申报和推荐工作以院(部)为单位进行,学校不受理个人申报。

2. 推荐名额原则上以院(部)为单位,按以下原则确定:

1)各院(部)最多推荐1个实验教学中心,参加学校优秀实验教学中心评选;可推荐1-2名专职实验技术或管理人员,参加学校实验教学建设与管理先进个人评选。对挂靠相关处(部)管理的实验教学中心,可按上述原则单列确定推荐名额。

2)对确有在教学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改革、实验室管理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重大贡献的实验教师,经征得校教务处同意后,可在原推荐名额上限基础上追加1个实验教师专项名额。

3.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名额,根据推荐情况,由教务处提出建议,报主管校领导批准后确定。

四、时间安排

1. 20191230日前,各单位完成推荐申报,并按要求将申报材料纸质稿报送教务处(行政北楼D309室),电子稿发送至JIDONGFENG@NJAU.EDU.CN邮箱,联系电话:84399515,联系人:吉东风。

2. 202011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实验教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3. 2020118日前,学校审批确认并予公布。

五、表彰与奖励

1. 评选出的实验教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授予南京农业大学优秀实验教学中心称号并颁发奖牌;对评选出的先进个人,授予南京农业大学实验教学建设与管理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 对获奖人员所得的奖励可作为学校年度考核与晋职、晋级的依据。

 

 

                                               南京农业大学教务处

                                                2019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