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30日 09:11浏览次数:

南京农业大学教务处函件

教实[2020]054

                                                                                                                                     

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和《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和要求  全校所有学院及实验教学中心均可组织申报,申报的建设内容一方面应满足专业实验教学需求,另一方面应符合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要求。

2.项目申报和评审  以学院(或中心)为单位进行申报,各学院(中心)应认真组织并精心遴选项目,确保项目质量。对申报的项目,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评审遴选出符合建设要求且质量较好项目,作为2020年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进行立项建设。

3.申报材料和时间  本次提交学校的申报材料为《2020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见附件5),具体格式和内容要求参考《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请于2020年5月11日前将申报表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和电子版一并报教务处。

4.项目资助和建设  本年度立项的项目,既是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建设项目,同时也作为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培育项目认定的候选项目。对于立项项目,学校将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并且要求经费在2020年6月30日前使用70%,在10月30日前使用100%。

5、对于列入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候选项目和已认定为国家级虚拟仿真项目(国家级金课),学校将另行予以资助。

6、根据我校前几年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和建设情况,人文社科类项目很少,希望人文社科和思政类课程积极申报。

7、因今年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关于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的通知还没有下发,附件给出之前的相关通知供参考,具体事项以今年的通知为准。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是推进现代信息技术融入实验教学、拓展实验教学内容广度和深度、延伸实验教学时间和空间、提升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在目前疫情防控时期的在线教学中发挥重要作用,是今后实验教学工作的重点。希望各学院、各实验教学中心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建设工作。对照教育部相关文件,今年没有对应专业的学院,也要积极申报校级项目,为以后申报国家项目的认定做好准备。

 

联系人:吉东风                     联系电话:84399515

E-mail  jidongfeng@njau.edu.cn     办公室:行政北楼D座309室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教高厅函(2017)4号)

附件2: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

附件3:关于开展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9〕33号)--供参考

附件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国家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教办高函〔2019〕19号)--供参考

附件5:南京农业大学2020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申报表

 

 

 

教务处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