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教学培训进修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30日 11:05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针对性地做好教师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教师厅函〔2020〕2号)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20〕4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教师教学培训进修活动,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培训进修工作取得实效,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层面教学培训进修

校级层面教学培训进修由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价中心组织并审批。

培训进修类型包括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组织的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和新教师岗前培训研修活动,以及学校举办的校本研讨交流活动。学校将根据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和疫情防控总体态势制定教师教学培训进修方案,分批推出不同主题、不同形式的培训进修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南京市以外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的培训进修。

二、院级层面教学培训进修

院级层面教学培训进修由各学院组织并审批,线下培训活动需报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价中心审批。

各学院应根据教师线上教学和混合式教学工作需要,制定院级教师教学培训进修方案,培训内容包括教学新理念和新方法、信息技术和教育教学融合、在线课程资源建设等,培训方式以在线学习和研讨为主。经合理性和必要性论证后,确需开展的线下培训活动,学院应报送培训计划及实施方案,由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价中心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线下培训活动必须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做好防控相关措施。

三、个人申请教学培训进修

对于申报国内短期进修计划的教师,填写《南京农业大学教师国内短期进修申请表》,由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价中心审批。

对于南京市内举办的其他线下培训进修活动,教师首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由学院审核通过后,报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价中心审批。学校原则上不批准南京市以外特别是中高风险地区的培训进修。

对于各学术组织和培训机构举办的线上培训活动,教师可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获批后自主安排学习。

 

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价中心

2020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