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学、复学手续办理流程说明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5日 10:12浏览次数:

休学

1、 学生填写南京农业大学休学审批表(见附件),因病休学需校医院签署意见,非因病休学需提交相关证明。休学审批表需学生父母签字同意。

2、 到审批表涉及的部门签字盖章。

3、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并由教学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署意见。

4、 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出具同意休学函文。

5、 手续完毕,教务处在学信网登记学籍异动信息。


复学

1、 学生休学(含保留学籍)期满,应于开学第1-2周内向学生申请复学。

2、 学生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复学审批表(见附件),因病休学的学生需提交医院诊断恢复健康证明交校医院复查;其他原因休学的学生需提供休学期间学生行为表现证明。

3、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并由教学院长和主管学生工作书记签署意见。

4、 教务处审批同意后,出具同意复学函文。

5、 手续完毕,教务处在学信网登记学籍异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