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农业大学“钟山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3日 00:00浏览次数:

南京农业大学“钟山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强化教学中心地位,构建与世界一流农业大学建设目标相适应的杰出名师团队,鼓励教师潜心教学,追求卓越,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持续培养优秀人才,学校决定开展钟山教学名师评选表彰工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目的

秉持我校人才强校为根本、教育质量为生命的理念,评选表彰师德高尚、功底深厚、业务精湛、教学效果卓越、专注学生成长发展、对学校教育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使之成为全校教师的标杆,并发挥其传帮带的作用,在全校进一步强化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奋发向上的氛围。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从教20年以上,承担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教学任务,具有教授职称。凡获得过此荣誉的教师不再重复参评。

“钟山教学名师”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每次评选表彰2名左右。首批钟山教学名师主要在十二五期间为学校教育事业及人才培养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中产生。

  三、申报资格

(一)教书育人,师德高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学,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品德高尚,治学严谨,富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受到广大师生的敬重和信赖。

(二)业务精湛,教学水平高。学术造诣高,教育思想先进,教学内容科学合理,注重教学方法与手段的创新,能够把国内外教改成果、最新科研成果融入教学,教学效果好,教学水平高,受到师生的广泛好评。

(三)教学建设与改革成果卓著。在学校教学建设(专业建设、教学团队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与教学改革(主持重点教改项目并有效推进教学改革等)中成绩显著,获得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发表高质量教研教改论文、出版高水平教研教改专著,得到同行肯定。

(四)善于协作,带队能力强。注重教学团队建设及整体能力提升,团结带动教师群体投入教学工作,青年教师培养成效突出。

四、评选程序

(一)候选人的产生:(1)个人申请;(2)校长提名。候选人需填写申请表。

(二)资格审核: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核与初评,并将推荐名单和材料提交校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挂靠教务处)审核。

(三)专家评审:校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并经专家无记名投票产生“钟山教学名师”候选人。评选结果在教务处网站上公示7天。

(四)学校表彰: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学校发文表彰。

五、奖励办法

“钟山教学名师”入选者,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励标准为20万元/人。

六、附则

(一)本奖励项目与学校其他优秀教师类奖励项目不重复进行,如在获得本奖励项目的同时,还符合学校其他优秀教师教学奖励条件,按照就高原则给予奖励并进行相应考核。

(二)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